伯班克(Burbank)酒駕(DUI)律師
伯班克(Burbank)的輕罪酒駕指控由伯班克市檢察官辦公室起訴組(City Attorney’s Prosecution Unit)起訴,而不是由地區檢察官辦公室(District Attorney)起訴。
伯班克市政中心
位於Olive Avenue的法院與市政廳
伯班克酒駕案件涉及的兩個機關都在East Olive Avenue上:Burbank Courthouse(伯班克法院)在300號;市檢察官辦公室(City Attorney’s Office)所在的市政廳在275號。
伯班克的輕罪案件一般在這間法院審理。市檢察官辦公室起訴組在其網頁上,將該法院的刑事部門列為聯絡窗口。您必須出席的法院,會寫在您的傳票(citation)或釋放文件上。
我們已公開的案件結果中,包括2011年在伯班克法院的一件酒駕案件。我們唯一的辦公室位於洛杉磯(3810 Wilshire Blvd.)。
由誰提出指控
輕罪由市檢察官辦公室起訴,重罪由地區檢察官辦公室起訴
伯班克市檢察官辦公室表示,它負責起訴發生在伯班克市內的州法及地方法規輕罪。其起訴組將酒駕列為所處理的州法輕罪之一,此外也處理違反市條例的案件。
該辦公室也表示,它不能在私人法律事務中代理個人。其律師代表的是市政府,因此在酒駕案件中,他們是起訴方。
洛杉磯縣的重罪(包括伯班克的重罪)由洛杉磯縣地區檢察官辦公室起訴。地區檢察官辦公室的伯班克分處(Burbank Satellite Office)位於伯班克法院內的215室。
酒駕以輕罪還是重罪起訴,取決於案件事實。部分造成他人受傷的案件和部分再犯案件,可能以重罪起訴。
法院、警察與DMV
您的文件上會出現的機關
法院
Burbank Courthouse(伯班克法院)
300 East Olive Avenue, Burbank, CA 91502
總機:(818) 260-8400
伯班克法院與Glendale Courthouse(格蘭岱爾法院)共同組成該法院的中北區(North Central District)。
- 大樓開放時間:週一至週五上午8:00至下午4:30,法院假日除外。
- 刑事書記室(Criminal Clerk’s Office):一樓100室。電話 (818) 260-8498,時間為上午8:30至下午4:30。
- 停車:法院後方的停車場大樓,最多可停三小時。
- 所有訪客都須通過安全檢查,請預留額外時間。武器、錄音或錄影裝置及相機須事先取得許可。
- 法院列出的口譯服務涵蓋90多種語言。
逮捕
市區街道與高速公路上的逮捕
伯班克警察局(Burbank Police Department)
200 North Third Street, Burbank, CA 91502
非緊急電話:(818) 238-3000
在5號州際公路(Interstate 5)和134號州道(State Route 134)上,酒駕逮捕通常由加州高速公路巡邏隊(CHP)執行。CHP的Altadena Area(阿爾塔迪納轄區)將134號州道和5號州際公路的部分路段列在其巡邏範圍內。
您的駕照
DMV駕駛安全辦公室(Driver Safety)
駕照案件不在法院處理,而是由DMV駕駛安全辦公室的聽證官(非法官)決定。
若要在暫停駕照生效前舉行聽證會,請在收到DMV通知後10天內提出申請。該通知通常在被捕時交給您。DMV列出駕駛安全辦公室的電話 (833) 543-7703,並提供線上駕駛安全入口網站。聽證會可能以遠端或現場方式進行。
檢查站結果
2026年檢查站的查緝結果
伯班克警察局會公布檢查站的結果。2024年10月,該局宣布獲得加州交通安全辦公室(OTS)208,000美元的補助款。這筆補助款用於酒駕檢查站和巡邏,以及警員在現場清醒測試(field sobriety test)和藥物辨識方面的訓練。
2026年5月1日
Olive Avenue
Pass Avenue與Hollywood Way之間,晚上7:40至凌晨1:00。
- 篩檢了600多輛車
- 7名駕駛人接受現場清醒測試
- 2名駕駛人因酒駕被捕
- 6張無有效駕照駕駛的罰單,以及5張車輛設備違規罰單
2026年8月14日
San Fernando Boulevard
Walnut Avenue與Delaware Road之間,晚上7:00至午夜。
- 篩檢了600多輛車
- 1名駕駛人接受現場清醒測試
- 1名駕駛人因酒駕被捕
- 5張無有效駕照駕駛的罰單,以及5張車輛設備違規罰單
這次檢查站之後,該局表示未來幾個月將持續進行酒駕加強巡邏。
本所案例
伯班克法院的DUI案例(2011年)
我們的成功案例頁面列出了2011年在伯班克法院的一件酒駕案件。該案的酒駕指控被撤銷,當事人改為就一項較輕的罪名答辯,這項罪名通常稱為「Wet Reckless」(酒後魯莽駕駛)。Wet Reckless是魯莽駕駛的定罪,同時在紀錄中載明涉及酒精或藥物(《車輛法》第23103.5條)。如果10年內再有新的酒駕,它仍會被算作前科。
2011
DUI指控撤銷,以Wet Reckless答辯
指控:0.11 血液
處理結果:DUI指控撤銷,以Wet Reckless答辯
上述結果取決於各案件的事實。事實不同,結果也會不同。過去的結果並不保證您的案件會有類似結果。
您的律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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葉峰丞律師能說英語和中文(普通話),也會簡單的日語和韓語;如有需要,可由會說日語的秘書及韓語口譯員協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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件經手的酒駕案件
出庭日之前
關於伯班克的常見問題
伯班克法院也處理交通罰單嗎?
在伯班克市內的高速公路上因酒駕被捕,也由市政府起訴嗎?
我是在伯班克隔壁的格蘭岱爾被捕。這是伯班克市檢察官辦公室的案件嗎?
伯班克法院有公設辯護人嗎?
鄰近城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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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關酒駕辯護服務
關於本頁
本頁由Law Office of Jeff Yeh(葉峰丞律師事務所)撰寫:葉峰丞律師,加州律師公會執照號碼240430;地址:3810 Wilshire Blvd., Los Angeles。
最後更新:2026年9月29日。本頁的當地資訊已於當日依照下列官方資料來源核對。
葉峰丞律師已於2026年10月6日審閱本頁的英文原文。
本頁是關於加州酒駕案件的一般資訊,並非針對您個人情況的法律意見。閱讀本頁並不會建立律師與委託人的關係。法院地點、電話號碼及程序都可能變更。請查閱下列官方資料來源,或致電我們。
官方資料來源
- 法院目錄:Burbank Courthouse,案件類型與書記室(BUR)
- 高等法院地方規則第2章(第2.2條及第2.3條)
- 洛杉磯縣服務查詢:伯班克法院資料
- 伯班克市:市檢察官辦公室
- 伯班克市:市檢察官辦公室起訴組
- 伯班克市:市檢察官辦公室常見問題
- 地區檢察官辦公室常見問題:哪些城市自行起訴輕罪
- 地區檢察官辦公室:伯班克分處
- 伯班克警察局:地址與非緊急電話
- 伯班克警察局:OTS補助款208,000美元(2024年10月29日)
- 伯班克警察局:檢查站結果,2026年5月1日
- 伯班克警察局:檢查站結果,2026年8月14日
- 加州高速公路巡邏隊:Altadena Area(阿爾塔迪納轄區)
- 加州法院自助指南:提審(Arraignment)
- 加州DMV:酒後駕駛(Driving under the influence)
- 加州DMV:駕駛安全行政聽證會(FFDL 26)
- 加州DMV:駕駛安全線上入口網站(Driver Safety portal)
- 加州《車輛法》第13558條(申請DMV聽證會)
- 加州《車輛法》第23103.5條(Wet Reckless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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