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加州, 血液酒精濃度(BAC)爲0.08%以上(21歲以下的話BAC爲0.05以上)的狀態下開車都屬違法, 而且都被看成酒後駕駛(DUI:Driving Under Influence)。另外, 服用大麻,可卡因,海洛因等毒品開車也被看成DUI。在加州酒後駕駛被列爲刑法,如果決定有罪的話, 會被登錄到全美國犯罪者數據庫(NCIC)上, 作爲犯罪者在全美國共有信息。
由於DUI逮捕的記錄,也有找不到工作,或簽證被駁回的可能性,因爲DUI有罪對於在美國的生活有很大的影響, 所以被逮捕的時候請不要認罪,而馬上與DUI專業律師諮詢。因爲在律師中也有很多接受初次的檢察官的要求認罪(Plead guilty), 而早點結審的, 所以需要注意。
2015年11月以後,針對DUI逮捕者會寄送取消簽證的通知。而且如果有DUI逮捕記錄的話,對於現在持有的簽證或永住權的再申請,以及將來的美國再入境也有影響的可能性,所以需要十分注意。英語不是母語的被疑者被逮捕時,發言內容被瞭解得很曖昧的情況也多一點,結果被放在不利的立場,在這樣的情況下也有推翻狀況的餘地。重要的是,結果出來之前不出國,還有,爲了避免DUI有罪,要做最大的辯護。